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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城乡规划法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释义》有关事宜的通知
来源:广东省建设厅     发布于:2013-6-19

粤建办法函〔2013〕140号

 

各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(委)、规划局、城管局(委),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、国土城建和水利局、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:

 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、城乡规划司《关于<城乡规划法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释义>有关事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工作需要,积极组织做好《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释义》的征订工作,并直接与知识产权出版社联系,联系方式见附件中的征订通知。

 

 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
2013年5月24日